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特向全社会公布2011年度河南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河南省商务厅网站(www.hncom.gov.cn)公布。
一、 基本情况概述
2011年,河南省商务厅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落实省政府、商务部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监督、公开就是效率、公开就是形象的观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密规范,搭建平台,创新形式,不断促进沟通交流,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全面获取政府信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商务厅成立了由相关厅领导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承办信息公开事宜。厅机关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4人,兼职人员24人,厅属企事业单位专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10人,分工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与此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五同步”机制。
(二)完善制度,严密规范
按照《条例》要求,河南省商务厅先后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近年,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汇总编印成册,印发给各单位,制定了《河南省商务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总目录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信息上网管理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事项预审制度、公示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中,制定并公开了行政许可的受理与送达、公示与告知、审查与决定、申诉与检举、监督检查、行政责任追究、许可登记、许可听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制度。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方面,制定了《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商务厅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了由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搭建平台,创新形式
一是大力推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政务公开信息上网的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在线办事的平台。所有处(室)都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都须将本处室的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布;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后了解商务厅政务公开的各种信息。今年以来,除按要求在网上公开领导信息、部门信息、法规文件等相对静态内容外,还发布了政务动态内容,如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包括民意调查、领导信箱、领导访谈、信访信箱)、统计资料、网上办公、在线办事申请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河南省商务厅政府网先后(www.hncom.gov.cn)新增通力解决蔬菜卖难、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财务指标快报系统、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成果展、外商投诉服务电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2011年公务员录用等10几个专题链接。共上传信息5886条,总浏览量达1103万人次,商务部“河南商务之窗”(henan.mofcom.gov.cn)共上传信息10075条,全国排名第6位;访问量达2765万人次。同时认真做好对全省178个地方商务之窗子站的规划、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并与其网站链接。
二是健全我省市场监测和商务预报工作。目前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体系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全省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三大监测系统样本企业已达1731家,占全国的7.91%,规模第一;信息泵安装企业99家,占全国的5.99%;数据上报率、及时率接近或达到100%。监测工作长效机制已经形成。商务预报平台建设全面拓展,18个省辖市全部开通了网络版,县级网络版已开通63家,占全国的20.7%。2011年全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发布各类市场信息3.46万余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受到省市各主流媒体关注与追捧,由被动发布转为主动发布、由有偿发布转为免费发布,较好发挥了市场晴雨表、消费风向标作用。市场监测和商务预报工作已成为河南内贸工作的一大亮点,分别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商务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四级平台暨商务预报开通仪式以及全国市场运行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受到部里表彰。先后吸引上海、浙江、江苏等12个省市的同行来豫学习交流,市场监测和商务预报综合绩效考评分别连续七年和六年保持全国第一。
三是建设优秀行政服务大厅,行政受理服务启动电子化系统。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受理与办理分离,按承诺限期办理”的总体要求,服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限时办理,全程监督”和首问负责制。为保证行政许可项目按期办结,利用网络手段接收行政审批受理事项,并通过短信实时告知办事人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河南省商务厅规定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采用AB角制,保证受理项目正常办理、按期办结。2011年服务大厅共受理审批项目申请1927件,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163件。非政许可项目764件。总累计办结审批项目1909件(余件为跨月件)。从业务上看,商贸服务审批项目数量最多,主要是成品油零售、换证、新建等。目前网站有关信息栏目已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成为到河南省商务厅办事的指南。
四是加强商务信息宣传,扩大商务工作影响。按照省委、省政府每一个时期对商务的工作要求,商务新闻宣传工作以扩大消费需求和促进对外开放发展为重点,按照“四个着力”、“三个强化”的工作原则,不断创新宣传思路和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电视专访、网络直播、在线访谈等形式,精心策划,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重点宣传活动12场,各类主题性宣传活动48次,策划领导专访20多次,举办场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9场,安排记者日常采访80余次,省内外媒体发表了大量反映我省商务发展成就的文章,有效提升了商务部门和我省的形象。2010年发布各类信息3700条,有利促进了商务事业发展,同时重视抓好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商务厅信息工作连续多年在省委、省政府、商务部组织评比中名列前茅。同时为方便查阅商务有关信息,商务厅在厅机关档案室专门开辟了商务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10年资料查阅7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为《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参见《河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总目录》、《河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指南》。
(二)公开类别
201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27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25%;政策、规范性文件24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4%;规划计划类2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22%;行政许可证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08%;其他类996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97.05%。
(三)公开渠道
主要开辟了通过网站公开;通过公报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通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等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公开形式
主要包括当面申请、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其他等形式。
(二)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河南省商务厅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15件。其中书面申请数1件、网上申请数14件。根据申请者需要的内容,厅有关处室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逐项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河南省商务厅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河南省商务厅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举报的情况。在行政服务大厅开设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接受商务咨询940多人次。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各项工作,2011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行政应诉,应诉行政应诉案件3起。同时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矛盾纠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河南省商务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仍存在对外公开宣传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在贴近群众需求上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精神,健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力度,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把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同端正党风、密切联系群众联系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商务工作的特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网上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基层、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检查推进力度。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