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负责全省对外贸易管理和促进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运行监测、部门协作、审批监管、政策拟订、政策实施等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省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全省货物进出口预期性计划并推进落实、进行评价。
3.统筹指导全省对外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外贸促进资金政策的落实和项目组织实施,推进全省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引进出口型项目。管理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并监督实施。
4.推进全省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我省参会筹备工作。
5.建立全省对外贸易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贸易便利化。
6.推进全省对外贸易以质取胜战略,指导和管理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7.负责全省进出口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协调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协调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8.承担全省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规划发展和承接梯度转移工作。
9.组织实施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编报全省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供港鲜活冷冻商品管理工作。
10.承担全省成套设备出口、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等管理工作,审核上报汽车摩托车出口企业资格。
11.依法核准、颁发一般商品和机电产品进出口商品许可证。
12.负责全省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
13.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豫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进行初审并监督管理。
14.承担全省进口安全审查及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配合做好国外对华安全审查工作。
15.负责本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
16.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