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运函〔2019〕2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新乡市推荐连锁品牌经营企业的函
新乡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请开展连锁品牌经营的请示》(新商运〔2018〕68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通过统一油品配送、统一服务质量、统一安全环保标准,保证油品质量和安全环保达标,鼓励诚信守法企业开展连锁品牌经营,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通知》(豫商运〔2017〕216号)精神和你局申请,经研究,同意你市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太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新乡西环中油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整合等方式,在省内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连锁品牌经营。
此复。
2019年2月1日
抄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