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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5-30 点击数:

豫商运函〔201924

关于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精神,根据各地申请,自2016年以来我省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规划布局了2112座加油站,其中已有超过50%取得省厅正式批复或已投产开业,濮阳、平顶山、南阳、驻马店等地部分进展较快的县(区)已全部实施完毕。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在成品油市场保供的同时,通过原单品加油点升级、证照不齐黑加油站规范改造,对改善和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近期我厅收到的部分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申请,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经请示厅领导批准,拟重新开始对确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地区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核定预规划指标。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总量控制内农村加油站规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其他省市加油站建设情况,拟定未来几年内我省加油站总量不超过1.2万座。在总量控制范围内,除原已核定的2112座以外,新增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按各县(区)面积、人口和现有加油站数量三个因素设定申报上限,各地申请新增予规划确认数量不得突破最高限额,原已超过分配额上限的县区不再新批建设规划。

二、关于新增农村加油站规划建设要求。各地县(区)级政府应承诺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是新增的建设规划要优先布局在少于2座正规站的乡镇。二是新规划布局加油站不得位于国道、省道上,临近的距国省道最近行车距离不低于200米;三是按照成品油市场综合治理“打建结合、疏堵结合”的原则和彻底清除本辖区内黑加油站点的工作要求,新增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应优先解决单品点升级和证照不齐站(含原经贸委发证)的规范改造。四是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新规划加油站建设,满足农村成品油市场需求。

三、对各地采取多点合并方式升级或规范改造的,可根据需要追加规划指标。

此通知。

 

201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