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办文〔2019〕9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互查互学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贯彻落实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及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83号)要求,在前期由省直7部门牵头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近期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对河南部分地区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定于7月份开始为期3个月的全省商务系统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互查互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7月1日-9月30日。
二、检查形式及检查重点
以省辖市为单位,采取南北对调、东西对调形式,相互检查、相互学习。对照各地上报的“黑加油站点”台账,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逐一现场核查各地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情况;结合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对正规加油站点相关证照上墙,依法经营、安全生产,以及油品质量进行检查。
三、互查互学分组
第一组:郑州、洛阳、三门峡3市与南阳、信阳、驻马店3市采取循环交叉形式互查互学。即:郑州核查信阳(含固始)、洛阳核查南阳(含邓州)、三门峡核查驻马店(含新蔡);南阳核查三门峡、信阳核查洛阳、驻马店核查郑州(含巩义、航空港区)。
第二组:安阳、濮阳、济源3市与许昌、平顶山、漯河3市采取循环交叉形式互查互学。即:安阳核查许昌、濮阳核查平顶山(含汝州)、济源核查漯河;许昌核查济源、平顶山核查安阳(含滑县)、漯河核查濮阳。
第三组:新乡、焦作、鹤壁3市与开封、商丘、周口3市采取循环交叉形式互查互学。即新乡核查开封(含兰考)、焦作核查商丘(含永城)、鹤壁核查周口(含鹿邑);开封核查鹤壁、商丘核查新乡(含长垣)、周口核查焦作。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查组分别由各省辖市商务局主管局长带队,自行确定检查时间以及交通工具,可分批次、分期进行检查。
(二)各检查组要现场随机抽检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要配合检查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
(四)检查工作结束以后,各组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至商务厅,由商务厅统一汇总后报省攻坚办。
(五)各省辖市可按此方案在本辖区安排各县(区)互查互学。
商务厅联系人:郭侨(0371-63576332,15903612328,hnsw_cpy@126.com)
中石化联系人:张庆伟(18338087059)
中石油联系人:艾厚然(18530061698)
2019年7月6日
抄送: |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 |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2019年7月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