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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再次在WTO就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进行辩论

来源:国际经贸在线 时间:2019-10-22 点击数:


中美再次在WTO就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进行辩论


 

20191015-16日,WTO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总理事会,美国第四次将其有关发展中国家分类的文件《加强WTO谈判功能的程序》列入会议议程(第7项)。

会上,美国大使谢伊(Shea)并就此发表声明,再次对一些“先进、富裕和有影响力的”(advanced, wealthy and influential)发展中大国进行了指责,并重申其有关发展中国家分类的建议标准以及美国白宫726日有关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的备忘录及其相关内容。在此议程项下,中国大使张向晨并未与美国纠缠,只是简单批评美国违反总理事会程序规则,就“已充分讨论、成员立场已记录在案且没有变化的问题”反复讨论。

作为对美立场的回应,中国等52WTO成员(包括非洲集团43个成员、玻利维亚、柬埔寨、中国、古巴、印度、老挝、阿曼、巴基斯坦和委内瑞拉)将其《关于“促进发展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联合声明》也列入会议议程(第11项)。中国、印度等分别重申了在发展中国家地位及特殊和差别待遇上的原则立场,尤其是以下四项原则:“发展中国家在WTO规则和谈判中无条件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必须继续“,”必须允许发展中国家对其发展中国家地位进行自我评估;现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必须保留;在当前和今后谈判中必须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张向晨大使还特别强调指出:”发展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没有一个或几个人为的指标可以确定特殊和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多边贸易体制的危机绝不是因为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问题,而是要不要维护WTO的基本宗旨和核心价值的问题“,中国”从来不回避自己的责任……对于今后具体谈判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如果确有需要,我们会直言相告,并在谈判中尽力争取;如果不再需要了,我们会毫不犹豫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发展中成员。“美国则在发言中直接点名中国,质问“中国是想说,如果一成员自我声明永远是发展中国家地位,那么这个国家就应该也永远享受全面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吗?”“到2030年,中国还会声明是发展中国家地位吗?它届时还会声称有权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吗,即使届时相反的证据越来越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发言中专门针对当前国际社会所高度关注的其在此问题上的最终目的做了说明,表示美国“并不要求任何成员改变其自我声明的发展地位”,“并不要求任何成员放弃其在现有WTO协定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并不排除一成员在WTO谈判中就其需要的灵活性进行谈判”,似乎为今后各方避免就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进行政治性辩论提供了一线希望。

但是,美国同时表示不会把其有关发展中国家分类的文件从总理事会议程上拿掉。而对其1024日按照备忘录可能采取的最终行动,美国仅含糊表示美国贸易谈判代表正与由各部门组成的贸易政策工作组委员会(Trade Policy Staff Committee)进行协商。而中国发言则对一些成员旨在弥合中美分歧的“中间方案”提出了异议,强调“‘个案处理’(case by case)并非良策”,“把正常的谈判关系变成了一方是施予者另一方是乞求者的关系,因此是没有出路的。”

由此可见,中美在此问题上的本质性分歧,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再平衡,并未得到解决,双方的角力也将是一个长期过程。美国1024日最终将采取何种行动,双方是否能在今后具体谈判中务实探索技术性解决方案,仍有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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