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运行〔2019〕134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分阶段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
为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有关要求,经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将河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变更(含变更、延续、纠错、补证等业务,下同)审批权限下放至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批准证书变更申请程序
(一)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有关规定,已经省商务厅核准颁发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批准证书变更业务,向注册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二)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享受省级或省辖市级管理权限的地区,未单独设立商务主管部门的,由当地政府指定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批准证书变更。
(三)原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辖区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申请批准证书变更,经由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原所属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
二、批准证书变更申请材料
(一)办理批准证书变更应提交以下基础材料: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附件1)、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根据变更事由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名称变更应提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变更名称后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不涉及搬迁的经营地址变更,由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出具地址细化说明,属行政区划调整的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法人变更应详细说明变更理由并提交原法人和新法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中产权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提交行政企事业单位出具的法人任职文件;产权人属自然人,亲属间继承变更法人的,应提交父母、配偶和子女意见;自然人合伙变更法人的,提供原合伙协议、退股或调整股权协议;因对外出租或解除租赁变更法人的,应提交租赁或解除租赁协议,明确租赁起始和终止时间。
4、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意见;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意见;解除挂靠的由原挂靠单位出具产权情况说明;产权不明晰的,提交有关产权证明材料(以资产评估报告代替的,须明确产权人)。
5、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申请批准证书延续,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同时涉及批准证书变更,按变更程序办理。
(三)批准证书原件遗失,提交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其中副本原件遗失的,由负责年度检查的商务主管部门出具年检情况说明。
(四)所有变更不得涉及产权变更(另有规定的除外),产权变更仍按豫商商贸〔2010〕71号文中投资主体变更有关规定办理。因法院判决或司法拍卖等原因产生的产权变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明确资产及经营权归属。
(五)中石油、中石化公司所属加油站(点)因改制或人事调整等原因批量变更名称或法人的,可由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临时制定简易变更程序。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商务局接通知后,认真审核企业变更材料,加强对企业产权情况审查,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电子档案数据库。对领取的空白证书妥善保管,由于打印错误或其他原因作废的证书应交还省商务厅换领新的空白证书。
(二)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材料登记造册(见附件2),报省商务厅备案并申请领取空白批准证书,打印并加盖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公章后发企业。不具备打证条件的,可向省商务厅申请协助打印批准证书,加盖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公章后发企业。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精神,属于政府拆迁就近安置或单品点合并升级等原因变更换发批准证书的,仍需报省商务厅办理。
(四)为保障过渡期企业变更业务正常办理,2019年11月30日前已上报省商务厅,并经服务大厅正式受理的变更申请,仍由省商务厅审核发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含规划确认)的审批和注销,仍需报省商务厅办理,根据商务部正式通知精神,再研究下放审批权限。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延续审核汇总表
2019年12月11日
抄送: |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气象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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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2019年12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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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批准证书编号:
项目 |
原核准内容 |
申请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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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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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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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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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辖区 |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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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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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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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独资 □合资中方控股 □合资外方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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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 |
□自营 □租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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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期限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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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及配套设施基本情况 |
加油机 |
台 |
加油枪 |
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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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仓储能力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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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罐 |
柴油罐 |
煤油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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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数 |
总容量(米3) |
个数 |
总容量(米3) |
个数 |
总容量(米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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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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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坐标 |
N: º ' . " |
E: 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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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变更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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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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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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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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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申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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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签字和日期外,其他内容打印填报。
附件2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延续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商务局(加盖公章) 批准发证日期:×××年××月××日
证书 编号 |
加油站名称 |
加油站地址 |
法人代表 |
变更事由 |
油站 类型 |
租赁 期限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办 |
加油 机数 |
汽油 容量 |
柴油 容量 |
场地面积 |
坐标 |
备注 |
×××变更为:××× |
×××细化为:××× |
×××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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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细化为:××× |
×××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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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
×××细化为:××× |
×××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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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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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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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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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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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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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证书编号排序;2、变更事由中填写:对外出租、解除租赁、解除租赁转租、解除联营、解除挂靠、变更名称、变更法人/人事调整、变更法人/继承、变更法人/股权调整、延续、纠错更正×××、遗失补证等内容;3、油站类型中填写“双品”或“单品”,不属以上类型可不填写;4、需要另行说明的在备注栏中填写;5、租赁期限中填写租赁协议或合同的终止时间;6、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加油机和油罐容积、场地面积、坐标等信息,如省厅移交各地电子档案中已有且无需修改,可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