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运行〔2020〕57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武陟县新营加油站等3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焦作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武陟县高纪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焦商服〔2018〕33号)、《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温县福瑞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焦商服〔2019〕56号)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焦作市武陟县沁阳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12号)、《关于预确认焦作市温县和孟州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9〕37号)确认的焦作市武陟县、温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布局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市通过规范改造建设武陟县新营加油站、武陟县银旺加油站等2座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对你市通过原单品点升级建设温县福瑞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见附件)。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原单品点和原经贸委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见附件)收回并注销。加油站建设竣工后,由你局自行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附件:焦作市规范改造和单品点升级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2020年4月6日
附件:
焦作市规范改造和单品点升级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序号 |
原证书 编号 |
加油站名称 |
加油站地址 |
法人 代表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加油机数 (台) |
油罐容量 (立方米) |
1 |
焦F014 |
武陟县新营加油站 |
武陟县詹店镇小马营村X002五老线50公里+100米处路东 |
张备战 |
800 (租赁) |
2 (限定) |
40 |
2 |
焦F036 |
武陟县银旺加油站 |
武陟县大封镇小孔村X021武孟线51公里+600米处路南 |
刘银旺 |
567 (租赁) |
2 (限定) |
40 |
3 |
D4108036 |
温县福瑞加油站 |
温县武德镇西张相村西南X032县道路东 |
王森林 |
825.7 (租赁) |
2 (限定) |
120 |
抄送: |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气象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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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2020年4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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