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办文〔2020〕31号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预确认南阳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南阳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内乡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19〕101号)、《关于南召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19〕103号)、《关于镇平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4号)、《关于唐河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5号)、《关于淅川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6号)、《关于新野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7号)、《关于宛城区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8号)、《关于官庄工区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9号)、《关于方城县申报第二批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请示》(宛商运〔2020〕10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为保障你市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你局申请及各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同意南阳市通过新建、规范、改造、提升等形式,在南阳市宛城区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7座,官庄工区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3座;在内乡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30座,南召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15座,镇平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7座,唐河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31座,淅川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18座,新野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13座,方城县农村及偏远地区新规划布局加油站33座。
二、新布局加油站应符合豫政办〔2016〕157号文件精神,以及《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商运〔2016〕58号)各项要求。规划布局方案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予以公示。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在地方政府按意见函统筹规划确定实施主体、落实建设用地后,报省商务厅补办规划确认手续。
四、位于国(省)道的新建或升级站点,仍按豫商商贸〔2010〕71号文件规定条件和程序办理。
五、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你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0年4月10日
抄送: |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气象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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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2020年4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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