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商运〔2020〕59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撤销宝丰县远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平顶山商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撤销宝丰县远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9座加油站规划确认的请示》(平商〔2020〕3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你局请示,鉴于原申请人无法落实加油站建设用地,现对有关加油站建设规划做出以下处理决定: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宝丰县远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行〔2016〕6号)批复的宝丰县远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建设规划;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舞钢市鸿孚商贸加油站有限公司等2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247号)中有关舞钢市捷丰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规划;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关于确认平顶山市宏胜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124号)中有关鲁山县淦博加油站建设规划;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舞钢市鑫汇石化加油站有限公司等2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125号)中有关鲁山县蔡庄加油站建设规划;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鲁山县振兴加油站等4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227号)中有关鲁山县振兴加油站、鲁山县壹加发加油站、鲁山县代坪加油站、舞钢市美达加油站有限公司等4座加油站建设规划;撤销《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叶县万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等3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9〕71号)中有关叶县鑫泽商贸有限公司城西加油站建设规划。
2020年4月24日
抄送: |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气象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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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2020年4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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