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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郏县豫中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4-26 点击数:

豫商运行202070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郏县豫中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平顶山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设郏县豫中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平商〔2018237号)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河南省贯彻〈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豫商商贸〔2010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预确认平顶山宝丰县郏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7124)确认的郏县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布局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新建郏县豫中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加油站地址:郏县黄道镇纸坊村北200米天广大道西侧;法人代表:杨战红;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储量4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由你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0426

抄送: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气象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南分公司,本厅领导,存档。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04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