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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材料评审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09 点击数:

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材料评审工作方案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商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督查激励县选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遵照竞争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审对象

各省辖市商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的县(市、区)申报材料。

三、评审内容

主要依据商务部、财政部印发的《积极发展农村电商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商办流通函[2021]18号),对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政策环境、物流快递、市场规划、经验做法及资金使用等5个方面。

四、评审程序

(一)评委组成: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评审评委由5人组成,由厅纪检部门从省商务厅相关处室抽取3名处长,省财政厅、省电商办各推荐1名。厅纪检部门派员到场监督

(二)责任分工。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定评审工作方案;省商务厅负责评审现场组织协调;厅纪检部门负责评审现场监督;厅法规处、机关党委负责分数统计。

(三)百分制评分。总分100分,依照《积极发展农村电商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评分表》标准,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独立打分。

(四)评审结果。厅法规处、机关党委有关人员汇总,并按照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第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由评审组投票决定选取;最终结果由各位评委签字确认后交市场体系建设处保管。

(五)上报省政府报送。市场体系建设处将评审结果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或经厅主要领导审签后,联合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报商务部、财政部。鉴于时间紧,建议上报省政府的同时,在商务厅官网予以公示。

(六)评审时间和地点。202128日在商务厅416会议室举行。

五、工作分工

现场组织: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财政厅服务业处

人员联络:市场体系建设处、财政厅服务业处相关人员

统计核分:厅法规处、机关党委相关人员

现场监督:厅纪检部门派人

六、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及参选单位评选情况;不得索取或接受参选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以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二)评委人员纪律:评委人员不得利用评委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为参选单位提供便利;不得泄露评审结果及参选单位评选情况;不得索取或接受参选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以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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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积极发展农村电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材料评审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