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名单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18号)要求,按照《关于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材料评审工作方案》,通过评审,拟推荐宝丰县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工作督查激励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16日。
联系方式:河南省商务厅:0371-63576801、61310671
河南省财政厅:0371-65808993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