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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升降机和组件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 时间:2021-03-01 点击数:

  2021年2月26日,美国升降机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Manufacturers of Mobile Access Equipment)代表美国国内产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升降机和组件(Certain Mobile Access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https://www.internationaltradeinsights.com/2021/02/petition-summary-certain-mobile-access-equipment-and-subassemblies-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涉案产品包括特定的升降机,主要包括动臂式升降机、剪叉式升降机和材料伸缩臂式叉装机及其组件。升降机结合了移动式(自行式或牵引式)底盘,与机械直接连接,举升人员、工具和/或材料的装置,达到10英尺或以上的工作高度,以及除其他部件外,具有一个为起重装置提供连接点的耦合器。调查范围涵盖升降机及其组件,无论是成品还是未完成,已组装或未组装,以及设备是否包含起重功能以外的任何其他功能。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本案的涉案产品为升降机和组件,升降机涉及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主要为8427.10.8020,8427.10.8030,8427.10.8070,8427.10.8095,8427.20.8020和8427.20.8090,组件涉及的税号主要为8431.20.0000。前述关税税号仅供参考,以涉案产品范围描述为准。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调查期预计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请人指控的倾销幅度为86.56%.,但未指控特定的补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