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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商务局)组织商贸行业

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商务局)组织商贸行业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河南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豫安委办〔2021〕76号)。 河南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商贸行业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通知》(豫商流通函〔2021〕66号)。

  济源示范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商务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8月25日下午组织重点商贸行业召开会议,贺春萍同志带领学习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各商贸流通企业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