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组织货源,畅通运输渠道,维护好市场秩序,做好终端配送,确保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跟得上、不断档。
保供:
加大货源组织确保供应不断档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摸排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企业仓储、物流、价格、疫情防控等情况,及时了解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帮助协调解决,确保生活必需品货足价稳。
“我们按照要求持续督促指导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蔬菜、粮油、畜禽养殖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稳定供应渠道,加大市场投放力度。”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万邦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地供应一切正常。
为压实责任,《通知》要求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各地加强对本地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压实压细责任。并根据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适时投放政府肉蛋菜储备。
运输:
各地对持证保供车辆不得拦路设卡
针对广大物流运输企业关心的保供车辆通行问题,《通知》明确三点: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司乘人员、持有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生活必需品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准予通行,不得私自拦路设卡;各地要在高速公路上下口开辟“绿色通道”,对保供车辆优先检测、优先通行、优先入城;选择适当位置增设快速核酸采样点,方便司乘人员就近采样检测。
此外,疫情严重地区要选择适当的地点设置物资采购中转站,并增设快速核酸采样点,对外地运送物资车辆实行闭环管理,在中转站上货、卸货,并做好货物检验和消杀。
稳价:
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行为
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通知》要求除按疫情防控要求必须关闭的经营场所外,要确保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网点正常营业,保障营业网点用工需求。同时加大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囤积居奇、恶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
为确保物资配送“最后一百米”畅通,《通知》指出,各地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要协调组织有实力的超市、农贸市场、线上销售平台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在封控区周边设置临时采买点和配送点。要制定分区、分级、分类细化保供措施,做好外来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保障。鼓励居民采取“线上选择、网上下单、零距离无接触配送到家”的购物方式,确保居家隔离期间的正常生活消费需求。
《通知》特别要求,各地要组织收集封控区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特别关注行动不便的病人、不会使用网络购物的老人和儿童,及时了解购物需求,进行集中购买并完成无接触末端配送,确保每一位居民都能购买到所需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