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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际贸易相关措施(十二)

来源:商务部 时间:2022-06-16 点击数:

  一、巴哈马拟制订朗姆酒标准

  2022年6月2日,巴哈马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朗姆酒标准。主要内容如下:(1)范围,包括姆酒的相关定义及品质、分析方法要求;(2)定义,陈酿、酒精等12个相关术语定义;(3)一般要求,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4)包装及标签要求,不得暗示具有治疗作用、不得违反强制性标签要求;具有:品牌、产品名称、酒精含量、净含量内容;(5)检测方法,附录随附酒精、色素等项目的相关检测方法。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为60天。(海关总署)

  二、斯洛文尼亚拟制订啤酒质量条例

  2022年5月26日,斯洛文尼亚发布2022/374/SI号通知,就拟制订的《啤酒质量条例》征求意见,该条例规定了啤酒上市时必须满足的最低质量、分类和标签条件,适用于进口和国产的啤酒产品。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8月29日。(海关总署)

  三、印尼贸易部颁发棕榈油出口新规

  依据印尼贸易部法律库网站2022年6月8日状态更新信息,贸易部公开发布了《2022年第30号关于毛棕榈油、精制、漂白和除臭棕榈油、精制、漂白和除臭棕榈油精和工业级混合油的出口规定修正案》(2022年第39号)条例,新条例生效时间为2022年6月8日。

  条例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在向贸易部提交申请获批的前提下,允许符合规定的出口商将出口配额转交给其他方,出口配额可以从一个企业转移到多个企业,但是已经转移的出口配额不得再次转手。(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