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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际贸易相关措施(十三)

来源:商务部 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一、伊朗降低部分基本商品进口增值税税率

  伊通社6月12日报道,根据经济事务副总统拉扎伊致财经部长和农业部长的信,经最高领袖批准,自增值税法生效之日起至伊历1401年底,该国进口小麦、大米、油籽、生食用油、豆类、食糖、鸡肉、红肉和茶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二、新西兰拟修订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22年6月13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51784号通告,拟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新增部分食品中阿维菌素等5种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内容部分如下表(*代表最大残留限量设置在或接近检测限);(2)修订马拉硫磷等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应的"蔬菜水果"作物分组,使其与CODEX分类保持一致;(3)删除三唑锡等2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8月12日。(海关总署)

  三、印度修订谷物和豆类进口的运输途中和装运前协议

  2022年5月30日,印度发布G/SPS/N/IND/280通报,修订谷物和豆类进口的运输途中和装运前协议。涉及产品包括《2003年植物检疫(印度进口法规)令》及其修正案规定的植物和植物材料及其他受监管物品:谷物和豆类;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谷物和豆类进口在途磷化氢熏蒸试运输规程;(2)谷物和豆类进口装运前磷化氢熏蒸试运输规程。该通报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