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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版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12-2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现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版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河南省商务厅(自贸办)自贸区制度创新处。

  联系电话:0371-63818918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15号金茂大厦B座1227室 邮编:450003

  邮 箱:hnzmzdcx@163.com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2.0版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推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有关精神,紧扣建设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两体系、一枢纽)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河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金融、运输往来等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放创新联动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00项以上,货物进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1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18%以上,服务高水平开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拓展“两体系、一枢纽”功能

(一)深化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战略合作。加快建设卢森堡货航郑州枢纽、空铁转运中心和专属货站。支持航空公司向国家民航局争取扩大第五航权配额,加密国际航线航班、开通新的国际航线。支持郑州机场建设海外货站,拓展与布达佩斯机场海外货站合作内容。(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场集团、省航投集团负责)

(二)推广应用郑州机场航空物流电子货运试点成果。加快推广航空电子货运信息服务平台、电子运单中性平台,吸引更多全球性航空物流企业参与使用,形成对标国际的航空货运标准体系。(省机场集团负责)

(三)加快建设全国重要国际邮件枢纽口岸。争取中国邮政航空第二基地落户郑州,加快推进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东航物流生鲜港、顺丰航空独立货站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省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中国邮政集团河南分公司、省机场集团,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拓展中欧班列(中豫号)至欧洲、中亚、东南亚等地区的线路和集疏网络,推动中欧班列扩能提质和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郑州国际陆港航空港片区,争取全国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税务局、郑州海关、国铁郑州局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郑州市政府负责)

(五)加快铁路运输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推行公铁联运标准化单证,形成单证签发和提货具体规则,做好与空运、海运单证的衔接。推进铁路与公路、机场、水路、口岸、海关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郑州海关、省机场集团、国铁郑州局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负责)

(六)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探索将多式联运单证作为信用证议付票据,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铁路企业和银行创新多方协同、风险分担的陆路贸易融资方式。(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法院、郑州海关、国铁郑州局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负责)

(七)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在多式联运基础设施、运载单元、专用载运工具、转运设备、信息交换接口、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制定50项以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争取更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国铁郑州局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负责)

三、持续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一)深化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建立RCEP国别商品减税对比清单,指导企业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优化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建设RCEP企业服务中心,争取RCEP国际组织、商协会分支机构落地,在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依托郑州数据交易中心,探索创制数据定价、流通方式等交易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申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省商务厅、贸促会,郑州市政府负责)

(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与药企深化合作,做大业务规模。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积极向国家申请放宽试点目录限定政策。(省商务厅、财政厅、药监局、税务局、郑州海关,郑州市政府负责)

(三)支持发展离岸贸易。推动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的真实性管理创新,依照展业原则,基于客户信用分类及业务模式提升审核效率,探索实行特殊需求研判会商机制和白名单制度,在结算、融资、监管、服务等方面创新突破,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高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郑州市政府负责)

(四)加快开封文化产业开放先行区建设。结合文化产业特色,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出海”活动,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打造国际文化交易平台,做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积极争取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开封市政府负责)

(五)支持洛阳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充分发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优势,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国际产能合作。创新企业委托境外加工贸易结算流程,支持企业拓展国际贸易业务。(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洛阳市政府负责)

(六)建设外籍人员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搭建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实现外国人来华、出入境体检、证件办理及查询、随行子女入学等“一口通办”。(省公安厅、科技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郑州海关、河南边检总站,郑州市政府负责)

(七)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积极建设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一批涉外仲裁机构和合作制公证机构。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试点。推动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建设。(省法院、司法厅、商务厅、贸促会,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四、积极开展制度创新

(一)实施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和原产地预裁定制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经核准的出口商”,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引导企业申请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稳定企业通关预期。(郑州海关、省贸促会负责)

(二)创新账户体系管理。积极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为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等业务提供便利服务。争取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负责)

(三)推动基金业扩大开放。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资格申请和外汇资金的监管,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时启动试点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业务。(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河南银保监局负责)

(四)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引导融资租赁公司集聚发展。(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五)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在知识产权已确权并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前提下,探索以知识产权运营未来收益权为底层资产,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在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清单基础上,加大自贸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力度。对于审批改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探索在更多涉企政务服务领域实行告知承诺。(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七)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改革。放宽医师执业、医疗机构设立及变更登记等方面的标准和条件限制,提高便利性和灵活性。探索开展先进生物治疗诊断技术开发与应用,在细胞治疗、中药和中药医疗器械注册监管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区内医疗机构进口国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的急需特效药品和医疗器械。(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八)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创新发展。推动波罗的海巴拿马型船干散货运价指数(BPI)等期货新品种研发上市,创新期货保税交割和商品进出口监管模式,促进期货市场国际化。(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海关、郑州商品交易所负责)

五、引育并重发展重点产业

(一)精准推进产业招商。出台重点产业培育发展专项方案和配套支持政策,编制产业招商图谱,建立项目储备库、目标企业库、客商资源库、在谈线索库。整合招商力量,在重点国家(地区)依托商协会和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驻外机构,建立招商联络处。持续开展驻点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飞地招商等,大力引进外向型项目。(省商务厅、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二)持续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加快中铁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郑煤机智慧控制系统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中联重科开封产业园、富士康5G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等项目建设。(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郑州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郑开汽车及零部件外贸产业基地等,加快推进安图生物体外诊断产业园、普莱柯生物制品改扩建、中航锂电智能工厂、东旭氢能电机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敦豪、联邦快递和中国邮政集团、中国物流集团等大型物流集成商建设区域总部、区域分拔中心、专属货站等。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主体,吸引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数字产业集聚,推进宇通自动驾驶研究院、360集团中部数字安全科创总部等项目建设。打造数字藏品交易平台。(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六、推动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统筹发展

(一)优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快片区管委会与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整合,统筹两类区域规划建设,实现同一机构统一负责两类区域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事项,提高管理运行效能(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二)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研发创新机构入驻综合保税区,对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开展离岸创新创业。(郑州海关,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三)促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制定支持政策,规范业务流程,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自产出口产品保税维修。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保税维修专用账册,合理确定账册核销周期。(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税务局、郑州海关负责)

七、加强交流合作和复制推广

(一)扩大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交流合作。发挥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作用,推动区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办好第二届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会议、第三届中国自贸试验区发展论坛等活动,构建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格局。(省商务厅、郑州市政府负责)

(二)推动与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联动发展。加快豫桂东盟物流大通道建设,依托自贸试验区在RCEP开放、海关协作、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商、多式联运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扩大合作成效。(省商务厅、中豫国际港务集团,郑州市政府负责

(三)加快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定期发布河南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学习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成果落地见效。建设河南自贸试验区开放创新联动区,加大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力度,推动改革创新协同、产业发展联动。及时总结上报全省制度创新成果,力争更多河南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省商务厅、省委改革办等负责)

(四)积极申建河南自贸试验区空港新片区。围绕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和航空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发挥郑州航空港区临空区位、物流枢纽和功能口岸等优势,探索完善高水平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培育开放型经济新动能,申建自贸试验区空港新片区,建设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改革开放新高地。(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管理、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同推进创新发展。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要加强对自贸试验区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任务的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建立能够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发展动能的有效机制,进一步配强工作力量、强化要素保障,形成上下协同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良好格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政府负责)

(二)完善政策体系。制定政务、监管、金融、法律、多式联运五大服务体系2.0版建设专项实施方案,持续在重点特色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在财政、税务、人才等领域出台专项政策,激励制度创新,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和人才汇聚。(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法院、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税务局、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强化评估督导。建立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落实自贸试验区统计报表制度,适时开展改革创新和建设情况评估。加强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创新试点有序推进、落地见效。(省商务厅、省委改革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