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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20-01-2022-0011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2日
标  题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商建﹝2022﹞4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6日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4-16 点击数:

各省辖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为加快我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步伐,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优选一批县(市)首批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试点给予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县(市)建设目标

  到2023年底,试点县(市)基本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二、试点县(市)建设任务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聚集的乡镇为重点,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三、申报要求

  (一)完成网上信息录入。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对照本通知要求和《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对县域商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于4月24日前在商务部县域商业摸底系统(网址:http://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中完成录入(各市县区登陆账号、录入步骤等具体事宜另函通知)。

  (二)申报范围。省内所有县(市)以及过渡期内的县(市)改市辖区(以下简称县)。

  (三)申报条件。依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和《河南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豫商体系〔2021〕34号)确定的范围、标准等,择优推荐具备一定的县域商业设施基础,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较为完备,县域电商工作基础较好、产业基础较好、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领导牵头的协调推进机制、出台或拟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的县。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县级申报。县级商务部门牵头编制试点建设方案,经专家论证完善后,以县级人民政府函形式(附申报表、县级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省辖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

  (二)市级评估推荐。各省辖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对试点县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审核其试点基础、组织保障力度以及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明确的任务范围、举措与目标是否具备可行性等。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每个省辖市择优确定1-2个县,以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三部门联合发文形式(附申报表、县级方案、县域商业项目清单和相关佐证材料)推荐给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整市推进,整市推进的市在联合推荐文件后附市级实施方案和项目表,在申报表“县(市)人民政府申报意见”一栏加盖省辖市人民政府公章。

  (三)省级综合评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省辖市推荐试点县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公示后,研究确定首批试点县。

  (四)申报时间。各省辖市请于4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估推荐工作,于5月8日前报送联合推荐文件和相关附件(同时报送纸制材料一式4份和PDF格式扫描材料)


  附件:1.河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申报表

  2.县域商业项目清单(示例)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李云江

  联系电话:0371-63576313、13838581000

  邮箱地址:1105425275@qq.com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寇成生

  联系电话:0371-65808993

  省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 崔海成

  联系电话:0371-65919567



  2022年4月12日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