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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20-01-2021-0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进博〔2021〕2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各交易分团:

  现将《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1年10月27日


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10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办。根据《第四届进博会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为做好河南交易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出发前

  (一)省交易团成立疫情防控专班

  按照进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请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交易团组织工作的通知》(商博电〔2021〕505号)要求,由省卫生健康委成立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负责第四届进博会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疫情防控专班积极保持与大会组委会沟通,了解本届进博会的流程、场馆设置、人员规模、住宿交通安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等。及时了解境外及国内疫情概况,尤其关注可能接触的参会人员来源国及地区的疫情情况。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河南交易团疫情防控方案。

  省疫情防控专班联系人:刘长军、刁琳琪

  电话:0371-85961377

  (二)各交易分团成立疫情防控专班,并确定疫情防控专班责任人和联系人。

  各分团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制定本分团疫情防控方案、指导各参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处理及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各参会单位确定疫情防控专员

  明确各参会单位证件系统填报的联络员为本单位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第四届进博会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有关事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第四届进博会相关工作的人员,通知分团参会人员按照大会要求上传相应信息,须上传信息包括:疫苗全程接种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状态。其中:疫苗接种证明只须上传一次;核酸检测和随申码状态证明上传次数,根据入场实际需要而定。请个人在前往观展前,通过前述方式查看本人防疫信息审核结果及入场通行权限。如有问题及时咨询 021-968888 热线。

  2、督促参会单位要求参会人员抵沪前14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及时收集所有参会人员《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和《健康承诺书》(附件2),抵沪前一天收集后单位留档备查。

  3、督促参会单位单位参会人员在进入展会区域至少1天前完成注册“随申码”。

  4、各参会单位根据参会人员数量、时间长短、活动项目、频次等估算防护物资需求量,准备充足的一次性外科口罩、体温测量仪、手消毒剂或酒精消毒湿巾、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物资,保证每人每天一个口罩,每人一瓶随身便携手消毒剂,另准备一定数量的N95口罩,由专人保管。

  5、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对所有参会人员进行健康告知,宣传个人防护知识、疫情防控纪律、重点防控时间和环节、异常情况上报、注意事项等。

  6、各参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细化、安排,制定相关防控方案,明确防控重点环节,准备信息收集相关表格等,开展参会前培训。发挥联防联控的作用,开展风险评估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四)异常处理

  如参会人员抵沪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2℃)等异常症状,或抵沪前所在地级市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并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再参展参会。

  如流行病学史有异常,需加强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隔离。

  如曾感染过新冠病毒,需加强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需专家组评估后决定是否参会。

  如核酸检测阳性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不再参会,按照相关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以上异常信息由单位疫情防控专员上报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省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

  如遇其他特殊情况,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二、去程和归程中

  (一)健康监测

  所有参会人员在旅途中对自我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由本单位疫情防控专员收集备查。

  (二)个人防护

  所有参会人员在旅途中必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尽量不触摸公共设施,随身携带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饭前或如厕后洗手或手消毒,不用手触摸眼睛和鼻孔,咳嗽或打喷嚏时用肘部遮挡,更换口罩后里面朝外折叠后丢入垃圾桶。

  (三)健康宣教

  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负责在旅途中对本单位参会人员进行健康宣教,宣传防护知识、注意事项、关键环节、防控纪律、异常信息报告等。

  (四)异常处理

  参会人员个人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2℃)等异常需及时报告各参会单位疫情防控专员,由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上报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和省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

  如在交通工具上,需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如在车站需及时上报车站人员,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检测等相关工作。

  三、在沪期间

  (一)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组织本单位参会人员在沪期间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由本单位疫情防控专员收集单位留档备查。

  (二)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负责在沪期间对单位参会人员进行健康宣教,宣传防护知识、注意事项、关键环节、防控纪律、异常信息报告等。

  (三)在沪期间住宿、就餐、乘坐交通工具、参会参展、会前拜访、招商邀商等过程中均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照上海要求,进行错峰就餐,保持就餐距离。除就餐时外,其他活动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触摸公共设施,随身携带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饭前或如厕后洗手或手消毒,不用手触摸眼睛和鼻孔,咳嗽或打喷嚏时用肘部遮挡,废弃口罩按要求放入垃圾桶。

  (四)重点环节防控

  重点防控环节包括会前拜访和招商邀商活动、开幕式、河南交易团签约活动、新闻发布会及各类参展活动等人员聚集或接触境外人员或冷链食品的环节等,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接触相关冷链食品时戴一次性橡胶手套。

  会前拜访和招商邀商接触境外人员时,一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握手和拥抱,注意会面场所的通风,控制会面时间。

  专项活动现场合理安排入场人员规模,避免人员拥挤。在会场准备口罩、手消毒剂、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对会场进行消毒,会场座位间隔1米距离。

  进入展馆参展时,注意服从当地相关防控要求,如预约、限流、错峰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在某展台聚集、长时间停留,不与境外客商长时间近距离交谈,尽量不接触公共展台,尤其是冷鲜食品,不现场试吃。随身携带手消毒剂或酒精消毒湿巾,接触公共设施后注意洗手或手消毒。如需在场馆内用餐,服从现场错峰用餐、保持距离等规定,饭前洗手。如需如厕,尽量避免接触公共按钮或台面,接触后尽快洗手或手消毒。不用手触摸眼睛和鼻孔,咳嗽或打喷嚏时用肘部遮挡,更换口罩后里面朝外折叠后丢入指定垃圾桶。

  (五)异常处理

  在沪期间如果参会人员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2℃)等异常需及时报告各参会单位疫情防控专员,由各单位疫情防控专员上报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和省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主动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临床检查、隔离等相应处置措施,在未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进博会展区。

  如有参会人员在沪期间检测阳性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所在单位疫情防控专员应及时向交易分团疫情防控专班和省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报告,并由省交易团疫情防控专班向省交易团负责人报告,并按照相关防控要求服从相关防控措施。

  四、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旦发现,一律禁止参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遇到任何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可与防控团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