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河南省“中华老字号”企业

复核结果建议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5-18 点击数: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16日,省商务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省老字号行业协会专家等,对我省22家现有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了复核。郑州市饮食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合记)等19家给予“通过”评级;郑州精华眼镜有限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精华眼镜)等2家给予“附条件通过”评级;开封市天丰面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性注册商标:双鱼)给予“不通过”评级,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商务部。

  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8日至6月8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实际向省商务厅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8日,请于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河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郑州市文化路115号),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371-63576850。

  附件:河南省“中华老字号”复核建议汇总表。



  河南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