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69号令)对清理工作的规定和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整改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厅对现行有效的3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13〕3号)。理由:该文件中的城市储备规模与《河南省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不一致,予以废止。
2.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商流通〔2021〕16号)。理由:随着《河南省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豫办〔2021〕32号)等文件下发,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需进一步明确,表述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3.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行政处罚罚没物品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豫商法〔2011〕10号)等38件。
附件:
河南省商务厅现行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