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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20-01-2023-0003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标  题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商建〔2023〕1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7-26 点击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参考执行。

  目前,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正处于探索实践阶段。《清单》是对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提出的指导性、方向性要求,后续将继续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适时组织修订。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李苏楠 0371-63576837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朱科辉 0371-65802701

  省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 崔海成 0371-65919567

  附件: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

方向指导清单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一)冷藏。主要包括冷冻柜、冷藏柜、立风柜、保鲜加湿器、冷藏车、冷鲜周转箱、水产池、其他用于商品冷藏服务的设施设备耗材等。

  (二)陈列。主要包括陈列架、陈列柜、陈列台、柜台、陈列道具、其他陈列设施设备等。

  (三)打包。主要包括捆扎机、保鲜膜打包机、真空机、其他打包设施设备等。

  (四)结算。主要包括电脑、收银机、小票打印机、扫码枪、自主结账机、电子秤、其他结算设备等。

  (五)食品加工。主要包括清洗设备、面食加工设备、烘焙加工设备、肉类加工设备、炒制加工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其他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等。

  (六)数字化赋能。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线上销售小程序或APP等。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一)仓储。主要包括冷库设备、货架、出库仪、电子称、标准托盘、监控设施设备、安检机、其他仓储设施及耗材等。

  (二)分拣。主要包括自动分拣线、周转筐、周转袋、周转笼、周转包、周转箱、传送带、分拣机、其他分拣设施等。

  (三)包装。主要包括捆扎机、打包机、贴标设备、干燥设备、杀菌设备、其他包装设备等。

  (四)装卸。主要包括叉车、搬运设备、堆高设备、重量测量设施、其他装卸设备等。

  (五)运输配送。主要包括常温货车、冷藏货车、其他微型运输车辆等。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省内品牌商贸零售企业下沉渠道,开设乡镇、村级品牌连锁便利店,实行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必要的支出,包括统一收银设备、统一管理系统(主要是指硬件)、商品陈设等设备。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一)分拣。主要包括农村产品分拣包装生产线、清洗、色选、分级、包装及其他分拣设施等。

  (二)预冷。主要包括通风设备、预冷制冷设备、气调设备、输送存贮设备、称量设备、其他预冷设备等。

  (三)初加工。主要包括烘干机、称重搅拌机、储料输送机、剁椒机、震动给料机、装袋机、清理机、其他农村产品初加工设备等。

  (四)运输配送。主要包括常温货车、冷藏货车、其他微型运输车辆等。

  (五)此项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支持资金的15%。

  五、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一)亲子娱乐、打印、充气充电、熟食加热、图书室、公平秤、洗衣机、烘干机等便民设施设备。

  (二)帮扶专柜等设施。

  六、辅助设施

  以上述设施设备为主,辅助性的施工或设施设备:

  (一)装饰装修。主要包括集贸市场顶棚、销售台,拓展功能施工等。

  (二)宣传。主要包括宣传板、宣传栏等。

  (三)安全。主要包括监控摄像头、行车记录仪、车载GPS等。

  (四)消防。主要包括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五)其他辅助性的施工或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