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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20-01-2023-0010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和“领跑县”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商建〔2023〕2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和“领跑县”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0-26 点击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19号)和《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3〕721号)要求,现就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推荐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对标对表、分类实施、注重质量、讲求效益”的原则,认真对照国家和我省文件要求,对照在商务部业务管理系统备案的项目和目标情况,实事求是对各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现状进行分型县验收,并通过此次分型县验收进一步查找问题、总结提高。按照“公开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向商务部推荐我省第一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

  二、工作分工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分型县验收达标的统筹指导,负责验收增强型、提升型县域商业体系分型县,向商务部推荐全国“领跑县”。省辖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分型县自评和复核,负责验收基本型县域商业体系分型县。县级人民政府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直接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分型县验收程序

  分型县验收程序为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验收。每年9月底启动分型县验收工作,10月各省辖市组织县市区自评并进行复核,11月省级进行验收评估。今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实施:

  (一)县级自评。各县市区按照《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办法》(见附件1),对照《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类型划分标准》(见附件2)和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填报的县域商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见附件3),对县域商业分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超出原定发展目标的可按实际情况作出自评结论(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市级复核。市级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分型县自评及复核,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销号一批”的原则及时组织县市区自评并复核,并将增强型、提升型复核结果报送省级主管部门(2023年11月1日至15日)。

  (三)省级验收评估。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分类实施验收评估,对达到“增强型”及以上的县市区采取实地审核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验收评估,对县域商业现状作出省级认定并形成验收评估报告(2023年11月15日至30日)。

  四、“领跑县”申报程序和要求

  “领跑县”申报程序为县级申请(格式见附件4)、市级复核、省级推荐。具体条件为:

  (一)申报条件。

  1.经分型县验收确定为“提升型”(须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在健全商业网点、物流配送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农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3.在安全生产、新闻舆情等方面未发生重大问题,在纪检、审计、巡视等检查中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二)工作程序。

  1.县级申请。各县市区按照商务部文件和规定格式,向省辖市申报“领跑县”。

  2.市级复核。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市县申报情况,择优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领跑县”。

  3.省级推荐。省级主管部门将参考县域商业建设绩效评价细则,择优向商务部推荐全国“领跑县”。

  对国家有关部委正式确定的全国县域商业建设“领跑县”,省级主管部门将按程序给予一定省级资金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和“领跑县”申报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二)注重总结经验。各级主管部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善于发掘典型经验,大力推广县域商业建设好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善于运用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升“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三)按时报送情况。此次验收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工作统筹,克服工作困难,严格按照本通知每个任务单项明确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领跑县”推荐资料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李苏楠 韩晓天 0371—63576837 swtjsc@126.com

  省财政厅服务业处    寇成生 0371—65808993

  省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 崔海成 0371—65919567

  附件:1.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办法

  2.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类型划分标准

  3.河南省各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表

  4.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推荐表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评估和“领跑县”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及4个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