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豫商体系〔2021〕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市级初审上报,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天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安阳市鑫洲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周口市诚信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周口市汇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兰丰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睿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8家企业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事项,已通过我厅对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8月28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71-65569796(传真)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