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公平贸易 > 预警信息

3月22日贸易措施

来源:商务部 时间:2024-03-22 点击数:

  一、孟加拉国拟消减关税以鼓励发展电动汽车

  据孟加拉国《商业标准报》3月20日报道,为了减少排放,孟加拉国政府目前正在制定削减关税的路线图,并从下一财年开始提供激励措施,以鼓励电动汽车的进口、组装和本地生产,其愿景是让孟30%的交通运输由电力驱动,以减少排放。

  由孟加拉国内阁部门组成的一个高级委员会建议,除了逐步降低制造中使用的机械和零部件的关税外,还可对本地电动汽车制造实施免税至2040年。尽管电动汽车(主要是三轮汽车)已在孟运营多年,但迄今为止仅有400辆电动汽车注册。(驻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二、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海关法》修正案

  乌兹别克斯坦斑点网2月28日消息,乌《海关法》修正案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9日分别获得议会下、上两院批准,并于昨日(2月27日)经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确认,将于5月28日正式生效。

  新法旨在完善货物进出口及报关流程,包括规定转口和过境货物出境时限(空运3日内、公路和河运10日内、铁路运输按照里程确认),但取消原先对逾期未出关货物所征视作进口的关税。出料加工的产品,复运入境时允许在不同于原料报关处的海关当局进行申报。允许未报关仓库货物进行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转让,转让人提供书面通知后,由受让人提供货物申报单。(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三、新西兰更新其化妆品标准

  近日,新西兰发布通报修订2020年化妆品团体标准(Cosmetics Products Group Standard 2020),以使其与国际发展保持一致。

  通报草案要求包括以下修改:

  更新了PFAS的定义,以包括某些豁免。

  所有修订的过渡期更长,包括增加化妆品进口/生产、供应和处置的具体日期。

  将吡啶硫酮锌从附表4禁用物质中移除,并分别保留在新西兰限制物质和防腐剂附表5和附表7的表2中。从附表5移除重复的3和4-羟基异己基3-环己烯甲醛(3 and 4-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HICC),并保留为附表4的禁用物质。

  化妆品包括肥皂、洗发水、牙膏、剃须产品、除臭剂、香水、染发剂、驱虫剂、防晒霜、晒黑产品、口红以及粉底、眼影等。在新西兰进口或制造化妆品,则必须符合化妆品团体标准的要求。该团体标准包括不能使用的物质清单,以及有关数量、标签、包装和储存的规则。相关通报全文见链接:https://eping.wto.org/en/Search/Indexview?Data=%20G/TBT/N/NZL/121/Add.1 (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