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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关于河南省

附条件通过复核“中华老字号”企业整改结果建议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4-16 点击数: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3〕592号)要求,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对我省附条件通过复核的两家“中华老字号”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查验核实。精华眼镜公司、商丘大有丰酱园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建议通过复核。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商务部。

  公示期自4月16日至5月8日。对整改结果建议有异议的,可根据实际向省商务厅反映。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7日,请于5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河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郑州市文化路115号),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371-63576850。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