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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商及电商平台促消费省级奖励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25 点击数: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39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有关消费政策措施落实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4〕2号)要求,我厅对企业申报的电商及电商平台促消费省级奖励项目进行了评审。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驻厅纪检组 0371-63576590

  业务咨询:电子商务处 0371-63576118

  财 务 处 0371-63576769

  附件:电商及电商平台促消费省级奖励项目公示表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电商及电商平台促消费省级奖励项目公示表


关于电商及电商平台促消费省级奖励项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