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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预警信息(2025年5月19 日)

来源:郑州市联钢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05-19 点击数:

 (第38期 )

  一、经贸预警

  一、 美国 ITC发布对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的 337部分终裁2025年 5 月 1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发布公告

  称,对特定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 (Certain Exercise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 s Thereof, 调 查 编码 : 337-TA-1419) 作 出337部分终裁: 基于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 4月 30 日作出的初裁 (Summary Determination o n Violation o f Section 337) ,

  本案行政法官于 2025年 5月 12 日决定取消听证会;同时发布建议救济措施为普遍排除令,并就此向公众征求意见, 书面材料不晚于2025年 6月 14 日提交。中国、美国共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二、美国 ITC发布对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的337部分终裁

  2025 年 5 月 16 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油雾化器及其组件和下游产品 (Certain 0il

  Vaporizing Device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调查编码: 337-TA-1392) 作出 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作出的最终初裁(FID)予以复审,原初裁内容为本案不存在侵权,并在复审过程中撤销关于申请方不满足美国国内地位的经济要素的初裁,将案件发回重审。中国、美国共 4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三、外国企业对特定墨盒及其组件 I 提起 337 调查申请 2025 年 5 月 13 日,美国 Epson Portland Inc.、美国 Epson America, Inc.、日本 Seiko Epson Corporation 根据《美国 1930 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墨盒及其组件 I(Certain Ink Cartridg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违反了美国 337 条款。中国共 20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四、外国企业对特定墨盒及其组件 II 提起 337 调查申请

  2025 年 5 月 13 日,美国 Epson Portland Inc.、美国 Epson America, Inc.、日本 Seiko Epson Corporation 根据《美国 1930年关税法》第 337 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墨盒及其组件 II(Certain Ink

Cartridg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 II)违反了美国 337 条款。

  中国共 20 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五、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防晒霜不合格

  2025 年 5 月 15 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丁苯基甲基苯醛(BMHCA)成分,为禁用化妆品原料,可能会损害生殖系统和未出生婴儿的健康,并可能导致消费者 皮肤过敏,不符合《化妆品条例》的要求。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防晒霜不合格。警报编号:SR/01892/25。

  六、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指甲油不合格

  2025 年 5 月 15 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三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成分,为禁用化妆品原料,会引起皮肤和眼睛刺激,并可能导致癌症,不符合《化妆品条例》的要求。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指甲油不合格。警报编号:SR/01893/25。

  七、波兰通报中国出口电风扇不合格

  2025 年 5 月 15 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内部电线绝缘性能不足且固定不牢固,电线可能会脱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足,可能引起触电,不符合《低压指令》以及欧洲标准 EN 60335-1、EN 60335-2-80 的要求。波兰通报中国出口电风扇不合格。警报编号:SR/01878/25。(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二、政策解析

  原产地证案例分析

  一、研究背景

  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的背景下,面对美国对中国商品高达约 145%的综合税率,众多中国企业纷纷尝试通过转口贸易或海外布局策略突围。然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近年来显著强化原产地判定审查力度,严格依据《1930 年关税法》及《贸易便利化与贸易执法法》等法规,对来自东南亚等第三国的进口商品实施“逆向溯源”稽查。

  2025 年 5 月 2 日,美国海关突袭式发布《低价值货物关税调整令》,对价值低于 800 美元的中国包裹实施 120%从价税或100美元从量税,并于 6 月 1 日起进一步提升至 150 美元/件或90%从价税,这一政策精准打击了企业“小额分散发货”的转口策略。

  在此背景下,深入剖析美国原产地判定规则对企业转口贸易与海外投资策略的影响机理、探索合规化应对路径,对破解外贸困局,保障企业持续经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案例描述

  宁波某公司出口原料沙罗(HS 编码 5803)至越南工厂,经过裁剪、缝制、整理等工序加工成包装用袋(HS 编码 630533),再出口至美国,在越南增值可达 42%。

  企业咨询:

  (1)是否可以取得越南的原产地证书?

  (3)若取得越南原产地证书,能否认定越南原产?

  三、案例分析

  鉴于中美关税问题,从东南亚加工出口至美国成为不少企业的选择,不仅可以利用 Form E 或者 RCEP 降低原材料出口至东南亚各国家关税,而且也可以避开美国对中国的高昂关税。

  然而,美国近期启用了全新原产地核查系统,严厉打击中国商品借道东南亚国家转口避税行为。越南、新加坡、泰国等配合行动,建立监测机制并加强原产地证书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原计划于 2025 年 4 月对越南加征 46% 的“对等关税”,后调整为对所有进口商品征收 10%的普遍关税,并设 90 天观察期(至 2025 年 7 月 8 日),后续情况并不明朗。

  回归本案例,企业出口原材料至越南,并在越南工厂加工出口至美国,根据越南的非优惠原产地证规则(越南尚未与美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且美国普惠制原产地证已暂停)要求产品符合“完全生产或取得”或“实质转型”其中一项的认定标准。

  从中国进口原料并加工按照“实质转型”这一认定标准,我们可以通过产品是否发生税则变化、产品附加值百分比(越南规定在越南增值部分超过 30%即可)以及其他规则三个方面判定是否发生实质转型。该产品发生章改变并增值部分已超过 30%,可以在越南取得原产地证。

  原产地的判定存在一个重大误区,即许多企业认为只要在出口国取得了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便可以确保商品顺利通关,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特别对于美国)。由于出口国的原产地证书是基于出口国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这些规则可能与进口国的规定存在差异。而且,美国海关对输美产品的原产地判定结果拥有绝对的权力,往往进口商所提供的出口国的原产地证书通常只能作为参考。

  美国判定非优惠原产地的核心原则是实质性改变(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原则。当产品并非完全在单一国家获得或生产时,需判断其在某国是否经过了实质性的加工或制造,使其形态、性质或用途发生了根本变化。

  以本案例为例,美国对于纺织类产品的判定基于第 102.21节(c)(1)至(c)(5)段中的一般规则依次确定。详见《联邦法规》第 19 篇 102 部分第 21 条(19 CFR.102.21)。

  第(c)(1)款规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的原产国是指该商品完全获得或生产的单一国家、领土或岛屿。”由于标的商品并非完全在一个国家、领土或岛屿获得或生产,因此第 102.21 条第(c)(1)款不适用。

  第(c)(2)款规定,“如果根据本节第(c)(1)款无法确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的原产国,则该商品的原产国是每个非本国材料在其关税分类中发生适用变更,和/或满足本节第(e)款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的单一国家、领土或岛屿领地:

  相关部分的(e)款规定,为确定本节(c)(2)款所述纺织品或服装产品的原产国,应适用以下规则:

  除本节(e)(2)段规定的第 6302 至 6304 项货物外,归类于第6301 至 6306 项的货物的原产国是指该类货物的织物由织造工艺制成的国家、领土或岛屿。

  该产品包装用袋是否越南产的核心为织造工艺在哪国制成,从加工工序来看,在越南只是裁剪,缝制,整理等,核心布料织造为在中国完成,从这一方面看大概率会被美国判定为中国原产。

  四、建议针对当前国际贸易中美国原产地规则所引发的问题,对该企业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解读,特别对越南及美国的原产地判定标准进行了详尽阐释,并基于此对相关企业提出可行性建议。

  1、建议企业优化生产布局,将关键加工工序转移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以此规避美国原产地规则的限制。

  2、提议企业充分利用预裁定(Binding Ruling)等合规工具(网址:https://erulings.cbp.gov/s/),此机制有助于企业规避潜在风险。美国海关允许进口商预先申请原产地预裁定,以获得官方对特定产品原产地的判定意见。

  3、建议企业准备完整的供应链文件,包括中国原材料采购合同、加工工序记录、本地用工证明及物流单据,以便在美国海关审查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4、提醒企业密切关注国际形势,通过多渠道获取最新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以合规的方式整合供应链能力,确保企业运营的灵活性与合规性。

  来源:宁夏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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