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内免税店国货“潮品”品牌推介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01号)文件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内免税店国货“潮品”品牌推介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商流通函〔2025〕36 号),开展市内免税店国货“潮品”品牌推介名录征集工作。
经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推荐,省商务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复审,共有46家企业符合要求(具体名单见附件),拟推荐至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6月12日至6月17日,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受理电话:0371-63576850。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市内免税店国货“潮品”品牌推荐企业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