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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贸易措施

来源:商务部 时间:2025-07-07 点击数:

  一、澳大利亚通报了《2020年治疗用品(生产原则)条例》修订草案

  2025年7月4日,澳大利亚通报了《2020年治疗用品(生产原则)条例》修订草案。《2020年治疗用品(生产原则)条例》规定了治疗用品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检验合作计划(PIC/S)良好生产规范(GMP)指南中适用的程序和要求。本次修订采用和执行GMP指南第17版(附录4、5和14除外)作为生产原则,并于2025年9月在联邦立法公报上发布。该修订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8月3日。(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二、新西兰通报了《2011年农业化合物和兽药(豁免和禁用物质)条例》修订草案

  2025年7月3日,新西兰通报了《2011年农业化合物和兽药(豁免和禁用物质)条例》修订草案。该草案规定了在农业化合物的风险不足以通过注册过程进行监督的情况下,可以免于注册。此外,该修订案提供了农业化合物和兽药监管制度的背景信息,明确了问题所在,提出了一系列修订的选项,提供了评估拟议修订的标准。该修订案评议期截止到2025年9月1日。(技贸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三、欧盟电池法规将于2025年8月生效

  欧盟针对电池法规的生产者责任延伸要求将于2025年8月18日生效。根据欧盟电池法规,出口商需在被视为生产者的每个欧盟国家/地区按要求完成EPR注册。

  按各欧盟成员国生产者责任组织的要求,出口商需要定期报告在该国家/地区销售或提供的电池数量、重量等信息,并支付相应的环保费用。报告周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申报。每个国家的报告要求和费用可能会略有不同。(焦点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