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期 )
一、经贸预警
一、美国ITC对中国赤藓糖醇发起双反产业损害调查
2025年 7月 30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Brythrito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涉案商品的倾销和补贴行为是否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05.49.4000项下产品。 2025年 1月 2日, 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25年 7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 371.62% (抵 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71.53%) 、 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450.64% (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450.64%) 。
二、美国 ITC对中国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
2025年 7 月 31 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发布公告,对进口 自中国的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 (Small Diameter Graphite Electrode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2009 年 2 月26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和 2020 年 4 月 6 日,两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三、泰国对中国聚酰胺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5 年 7 月 30 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聚酰胺薄膜(BOPA)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 3920.92.10 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四、南非对进口耐腐蚀厚钢卷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2025 年 7 月 31 日,WTO 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 年 7 月 25 日,应南非生产商 Arcelor Mittal South Africa 申请,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 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 5 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耐腐蚀厚钢卷(Corrosion Resistant Thick Steel Coil)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 7210.61.40、7210.61.90、7210.49.40、7210.49.50、7210.49.90、7225.92.45、7225.92.55 和 7225.92.9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 20 日内进行应诉登记、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案评述意见以及听证会申请。
五、荷兰通报中国出口大蒜粉不合格
2025 年 7 月 30 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中检测出矿物油芳香烃(MOAH)含量超标,荷兰通报中国出口的大蒜粉不合格。警报编号 2025.5775。
六、西班牙通报中国出口大枣不合格
2025 年 8 月 1 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中检测出未申报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和山梨酸,西班牙通报中国出口的大枣不合格。警报编号 2025.5880。
七、英国通报中国出口牛奶搅拌器不合格
2025 年 8 月 1 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保险丝所含的颗粒填充物量不足,使用时如果发生电气故障,可能导致起火或爆炸,不符合《低压指令》的要求。英国通报中国出口的牛奶搅拌器不合格。警报编号:SR/02885/25。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二、经贸动态
(一)海关新增这些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
7 月 17 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50 号(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低压电器、日用饰品等。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对比海关总署公告 2024 年第 163 号文件,海关总署今年扩大了针对出口商品的抽检范围,除了儿童玩具,增加灯具、低压电器、功能性服装等三大类目产品,相关类目企业需做好合规准备。
(二)加拿大向来自中国钢材产品加征 25%关税
加拿大总理卡尼宣布,将于 7 月底开始,向来自中国的钢材及相关产品加征 25%关税,以防止中国由于美国总统特朗普实施关税措施,而向加拿大倾销钢材。同时,加拿大将根据各国去年进口钢材数量而订下配额,超过配额的钢材须缴付关税,新措施也是为应对因美国关税而衍生的倾销活动。此外,加拿大财政部宣布,从 8 月 1 日起对进口钢材实施关税配额:对于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美国和墨西哥除外),关税配额与 2024 年进口量等额,超出部分征收 50%关税;对于没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关税配额为 2024 年进口量一半,超出部分征收 50%关税。
(三)肯尼亚要求所有进口商品附有原产地证书
肯尼亚税务局(KRA)7 月 9 日发布公告提醒称,自 2025 年7 月 1 日起,所有进口到肯的商品都必须附有原产地证书 (COO)。 COO 应由出口国的主管部门签发。公告中写道:“这标志着同与以往做法相比的根本性转变,以往只要求优惠贸易安排下的商品出具 COO 来确定来源地。”KRA 表示,不遵守规定将导致商品被没收或扣押。为便于进口商获取必要的文件,KRA 提供了一个截止到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有限窗口期。
(四)中国-马来西亚互免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马来西亚普通护照人员,以休闲旅游、探亲访友、商务活动、交流访问、私人事务、医疗、国际运输(机组人员)为目的,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 30 日,且每 180 日累计停留不超过 90 日,可免办签证。
(五)印度尼西亚电商平台需代扣中小卖家 0.5%所得税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于 7 月 14 日发布新规,要求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对年营业额在 5 亿至 48 亿印尼盾(约合 30800 至 296000 美元)之间的中小型卖家销售额,预扣并缴纳 0.5%的所得税。平台资质认定将基于过去 12 个月的流量数据和总交易额,由印尼商务部筛选符合条件的平台并通知执行。该政策即日起生效,但给予平台一个月的过渡期以完成系统调整和合规准备。
三、政策解读
近期两用物项出口违规处罚案例 10 则
案例 1:津东疆关缉违字(2025)83 号要点:铋出口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2024 年 11 月 25 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金属铋 20440 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 8106101011(监管证件代码:3,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申报总价 224840 美元,申报最终目的国为印度。经查,实货为金属铋,属出口管制物项,出口需交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出口时不能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经计核,涉案货物价值 160.07 万元,当事人积极配合海关调查且认错认罚,办理退关手续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有减轻行政处罚情形。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50 万元。
案例 2:沪浦机关缉违字(2025)233 号
要点:石墨出口目的国与许可最终目的国不符。
违法事实:当事人委托某快递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 1 票货物,申报品名为石墨舟片,数量为 60 千克,商品编号为 8545900000,总价为 3300 美元,贸易国(地区)为泰国,申报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许可最终目的国为泰国。经海关查核发现,上述货物出口目的国实际为马来西亚,与出口货物随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的出口目的国不符,贸易国(地区)应申报为马来西亚。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 22500 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 1000元。
案例 3:沪浦机关缉违字(2025)270 号要点:管制物项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当事人委托两家快递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及 2024 年 1 月 30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货
物 3 票,申报品名分别为铪靶材、铪靶材及铪膜料,申报商品编号均为 8112390090,申报货物成分均为铪纯度 99.95%,申报数量分别为 0.8 千克、8.3 千克及 24 千克,申报总价分别为FOB3893.6 美元、FOB40023 美元及 FOB85994 美元。经海关查核,上述货物铪含量均为 99.95%,属于管制物项,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但当事人申报时未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 921923 元。案发后,当事人能够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并补办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 460000 元。
案例 4:圳关查缉违字(2025)157 号要点:无人机出口未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当事人先后向海关申报出口多旋翼植保机(拆散件)等货物 2 批次。2024
年 9 月 13 日,经海关核查发现,报关货物多旋翼植保机(拆散件)1 架(申报规格型号:010 农业喷洒用|多旋翼植保机),报关货物多旋翼植保机(拆散件)2 架(申报规格型号:1|0(农业喷洒用|多旋翼植保机),上述 2 项货物的喷洒罐容量实际为 30 升,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范围内商品。上述 2 项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 8806249090,实际商品编码为 8806249010。当事人出口时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反国家出口管制规定的行为。
处罚结果:科处罚款人民币 4.74 万元。
案例 5:榕关缉违字〔2025〕3 号
要点:无人机出口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当事人某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无人机 36 架,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 2618931.33 元。当事人出口上述无人机获利共计人民币 26000 元。经查,上述无人机为出口管制货物,需向海关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均未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减轻情节。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6000 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31000 元。
案例 6:保关缉违字〔2025〕5 号
要点:含高锰酸钾物项出口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当事人因业务人员工作疏忽,2024 年 8 月 13 日和 2024 年 9 月 1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 2 票 膨润土猫砂(含有 0.5% 的高锰酸钾成 分)时未向海关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高锰酸钾属于《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 所列的易制毒化学品,申报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 出口许可证》。上述膨润土猫砂货物价值人民币 63.52 万元。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4.76 万元
案例 7:东渡关缉违字〔2025〕186 号
要点:天然鳞片石墨出口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2025 年 04 月 25 日,当事人委托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出口天然石墨等一批货物。
商品项 1 申报品名:天然石墨,申报数量:1000 千克,申报总价:1000 美元;
商品项 2 申报品名:天然石墨,申报数量:1000 千克,申报总价:1000 美元;
商品项 3 申报品名:人造石墨,申报数量:1000 千克,申报总价:1000 美元。
经海关查验并检测,上述商品项 1、2 的实际品名为:天然鳞片石墨,应归入商品编码:2504101000,列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当事人行为构成申报不实,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构成出口两用物项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案例 8:邮局关缉违字〔2025〕18 号
要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规事实:2025 年 4 月 9 日,当事人委托某快递公司申报出口磁铁,第一项商品申报品名磁铁,申报规格型号:钕铁硼制,申报数量 4920 个,申报总价 9597.6 美元;第二项商品申报品名磁铁,申报规格型号:钐钴制,申报数量 7200 个,申报总价 3444 美元。
经海关查验,第一项商品实际为含钐 22.6%的钐钴永磁材料,第二项商品实际为含镝 1.9%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均属于两用物项出口目录商品,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当事人行为构成申报不实,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构成出口两用物项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2.7 万元。
案例 9:东渡关缉违字〔2025〕180 号
要点:稀土相关物项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2025 年 04 月 10 日,当事人委托某报关公司申报出口磁铁等一批货物,其中商品项 37 申报品名:磁铁,申报数量:285600 个,申报总价:37584.96 美元。经海关查验并鉴定,实际货物品名应为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应归入商品编码8505111000,列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当事人行为构成申报不实,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构成出口两用物项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8.1 万元。
案例 10:东渡关缉违字〔2025〕198 号
要点:稀土相关物项未依法申请出口许可证。
违法事实:2025 年 04 月 10 日,当事人委托某报关公司申报出口磁铁等一批货物,报关单第 28 项申报品名:磁铁,申报数量:5300 个,申报总价:765.03 美元。经海关查验及鉴定,该磁铁为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列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当事人出口上述货物未能提供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两用物项,构成出口两用物项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来源:出口管制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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