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河南省二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6个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豫政〔2020〕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设立河南省二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6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河南省二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8.68平方公里;河南省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63平方公里;河南省兰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4.95平方公里;河南省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4.36平方公里;河南省汝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0.56平方公里;河南省舞钢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7.09平方公里;河南省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52平方公里;河南省温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4.71平方公里;河南省博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6.63平方公里;河南省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9.01平方公里;河南省新郑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0.77平方公里;河南省商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0.28平方公里;河南省舞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1.79平方公里;河南省管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1.45平方公里;河南省修武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4.31平方公里;河南省信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1.7平方公里。
二、各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着力推进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加快推动产业升级,不断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努力建设成为带动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三、省商务厅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核定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四至范围。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