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省级猪肉储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2〕12号)要求,省商务厅牵头组成评审组,对各地推荐的申报企业是否符合承储条件进行了评审。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评审通过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名单: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3、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4、商水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5、宁陵县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6、开封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7、驻马店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8、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9、河南丹水情肉食品有限公司
10、洛阳正大食品有限公司
11、焦作康利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 商务厅机关党委 电话:63576224
业务咨询: 财务处 电话:63576769
运行处 电话:63576763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