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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

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工作指引

来源: 时间:2023-09-20 点击数:

  一、政策名称

  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

  二、使用主体

  运营主体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鼓励支持省内院校整合师资、科研、企业等优势资源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

  三、申报条件

  近3年来(设立未满3年自设立之日起)没有违规行为。

  平台应运营1年以上,使用面积1万㎡以上,年培训场次10场以上,年培训人次500人以上,累计孵化企业10家以上。

  具备一定规模的人才培训和创业孵化基础设施,人才培训效果显著,创业孵化效果明显,对缓解当地人才缺乏等问题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申请流程

  省商务厅适时组织申报,原则上平均每两年开展一次。

  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申报通知。

  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汇总并联合行文报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认定文件,并拨付资金,每家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

  五、咨询电话

  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0371-6357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