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和《河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豫商体系〔2021〕3号)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市级初审上报,河南铭铁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市中金丰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交投再生资源环保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事项,已通过我厅对资质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2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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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