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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

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的通知》(豫商办文〔2022〕7号)要求,依据《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工作。经初评、评审、厅长办公会研究,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预警点优秀,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预警点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请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驻厅纪检监察:0371-63576238

  法规和公平贸易处:0371-63576170

  附 件:2023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2023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绩效评价结果


关于2023年河南省贸易摩擦预警点<br><br>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