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 土耳其对华实施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十分突出,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中土双方及国际上的某些因素都在中土两国经贸关系中发挥着影响,中国出海企业有必要对土耳其反倾销的基本程序予以了解。
一、反倾销原审调查
为确定是否存在倾销,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将对国外出口商进行反倾销调查,其具体程序包括反倾销申请、立案、发放调查问卷和提交答卷、初裁、实地复核、听证和终裁。
(一)立案
在申请人向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书面申请材料后的 45天内,评估委员会应当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二)发放调查问卷和提交答卷
立案后,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会向已知中国出口企业提供一份公开版本的申请书和反倾销调查问卷。应诉企业必须在立案之日起37天内按照调查问卷所要求的格式,向调查机构提交调查问卷的答卷和全部证据材料。经应诉企业申请,调查机构通常会给予应诉企业7天左右的延期。
(三)初裁
在立案之日起1年内,根据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的提议,评估委员会将作出初裁,在初裁中一般会给出比较详细的裁决理由。通常在初裁后,调查机构将公布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通常采取保证金的形式。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通常为4个月,经批准也可延期至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初裁并非土耳其反倾销调查必经程序。
(四)实地复核
为核实利害关系方提交资料和信息的准确性,调查机构可以赴申请人或应诉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复核。如果利害关系方拒绝配合、不提供必要信息或明显地妨碍调查,则调查机构可以作出对该利害关系方不利的裁决。
(五)听证会
经应诉企业申请,或调查机构主动提出,调查官员可以通过听证会的形式从应诉企业进一步了解和收集对于本案的观点和证据。
(六)终裁
立案之日起 1 年内,根据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提议,评估委员会应作出终裁。如果案件特别复杂,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 18 个月。终裁前,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会通知利害关系方提出终裁所依据的主要理由,并允许各利害关系方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日落复审
反倾销措施的期限为 5 年,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将于最后 1 年发布反倾销措施即将期满的公告。土耳其国内生产商可于期满前 3 个月之前向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书面申请日落复审,其他利害关系方可就此申请提交评论意见。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将根据所获得的所有相关证据来决定反倾销措施终止是否将导致倾销和损害持续或复发。
三、期中复审
在反倾销措施实施 1 年后,出口商、进口商或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可以向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申请期中复审。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亦可依职权主动进行期中复审。
四、新出口商复审
原审调查期内未向土耳其出口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可以向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申请新出口商复审。若新的出口商或者生产商能够证明,它与出口国中被实施反倾销措施的任何出口商或者生产商都没有关联,并且在原审调查期间之后,事实上已向土耳其出口或证明受到向土耳其大量出口的不可撤销的合同义务的约束,则土耳其倾销和补贴调查局应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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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