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特制订化妆品及原料的进口条件
2024年11月17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制订化妆品及原料的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相关定义;(2)适用范围。所有化妆品、半成品及原料;(3)清关要求。必须通过Fasah平台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进行清关;清关文件正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提交内容:制造商名称和原产国,发票号码和日期,产品名称,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合格证书(货物发运前签署)。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sfda.gov.sa/sites/default/files/2024-11/SFDA-Cosmetic.pdf(焦点视界)
二、韩国发布加强对中国产烤花生和大蒜的进口检查指示
2024年11月2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4-128号公告,发布加强对中国产烤花生的总黄曲霉毒素和中国产大蒜的腐霉利的进口检查指示。主要内容如下:
(1)食品类型:烤花生,加工花生或坚果;检查项目:总黄曲霉毒素;
(2)大蒜(包括叶和根、茎,不分处理方法),大蒜品种(不分处理方法);检验项目:腐霉利。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fds.go.kr/brd/m_767/view.do?seq=33689&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三、阿根廷简化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等家电的进口手续
11月26日,阿根廷发布第438/2024号决议,简化家电的进口手续,从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价格。该措施所包含的产品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灯具、洗碗机、电动泵、发动机及电烤箱。
在此之前,进口商和制造商必须接受其产品在国内的检验,目的是确认能效水平;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工商业秘书处递交销售申请,这也是进口商必须要向海关递交的必不可少的文件,从而能获得放行。而从现在开始,上述手续均不再成为必要,仅需满足所需条件并递交申报书,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生产商和进口商只需要确保所有产品带有相应的能效标签即可。
该措施不仅简化了特定产品的进口手续,还简化了用于国内家电制造的零部件的进口。(焦点视界)